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2-003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赵盛华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于 2021 年6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持本公司股份 19,410,13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9.57%)的董事赵盛华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056,156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2%)。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截至 2021 年 10 月 12 日收市,公司董事
赵盛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9,371,3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5516%。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情况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9),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0 号)注册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349,845 股,
公司的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加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赵盛华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发行前的9.5516%下降至发行后的 8.7196%,股份被动稀释了 0.8320%。
近日,公司收到赵盛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盛华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价(元) (股) 比例(%)
集中竞价 2021 年 9 月 23 日 24.12 38,800 0.0191
赵盛华
合计 38,800 0.01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9,410,139 9.5707 19,371,339 8.7196
其中:无限售条件
赵盛华 4,852,535 2.3927 4,813,735 2.166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557,604 7.1780 14,557,604 6.5528
注 1:本公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注 2: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8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
同意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82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最终向特定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9,349,845 股,总股本由 202,807,800 股增至
222,157,645 股,新增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赵
盛华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发行前的 9.5516%下降至发行后的 8.7196%,股
份被动稀释了 0.8320%。公司已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变动的公告》。
注 3: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时总股本 202,807,800 股计算,
本次减持后持股比例按照当前总股本 222,157,645 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赵盛华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赵盛华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
3、本次实施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总数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数量之内,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
三、备查文件
1、赵盛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