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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龙船艇:关于对外投资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江龙船艇:关于对外投资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9              证券简称:江龙船艇          公告编号:2020-029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龙船艇”)与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神湾镇政府”)于2017年9月6日签订《海洋先进船艇制造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于2019年12月31日签订《海洋先进船艇制造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之补充协议》。详见2017年9月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签订<海洋先进船艇制造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2020年1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订<海洋先进船艇制造项目投资合作意向书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1)。

    2、公司与神湾镇政府签订《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就关于江龙船艇(三期)——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落户中山市神湾镇达成共识,项目总投资为3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  方: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以下称“甲方”)

    乙  方: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江龙
船艇(三期)”)。

    2、项目选址:神湾镇竹排工业区约91亩土地(以下简称“本地块”)。

    3、建设内容:本项目总投资35,000万元,主要建设千吨级船艇的智能制造车间及配套码头。

    4、产出目标:本项目年产千吨级超高速海洋执法船、武装巡逻船、清洁能源船舶、迷你邮轮、豪华游艇及高端客滚船等高技术、高性能、高附加值产品合计12艘。达产后预计年产值91,000万元,年纳税额4,550万元。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在法律、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协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满足项目落户所需工业用地及开展实施过程中涉及地方有关方面的协调和相关手续办理,努力推动双方开展全面合作。

    2、甲方有权利及义务审查及核验乙方项目开发建设相关要求和指标履约情况。经核验乙方未能达到本协议所约定要求的,甲方将按本协议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需提供“七通一平”(常规用水、常规用电、通路、通排水、通排污、通邮、通宽带、土地达标平整)基础性公共设施到距离本项目用地红线边50(伍拾)米范围内,并协调保障乙方施工阶段用水用电需要。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本项目在建设期内,乙方不得利用本地块或地块上不动产进行转让、变更用途等经济活动。本项目在投产运营期5年内,乙方如需利用本地块或地块上不动产进行转让、变更用途等经济活动,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视为违约。

    2、乙方应在自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1年内完成竣工。

    3、乙方应在自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之日起5年内年产值达到91,000万元。

    4、乙方应在自签订《项目履约监管合同》之日起5年内年纳税额达到4,550万元。

    5、若由于国家政策或政府审批原因导致不能按期开工及竣工,以上时间可
顺应延后。

    6、乙方承诺项目符合国家、省、市、镇各项安全生产、环保等政策要求,做到合规经营。

    (四)、违约条款

    1、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达到约定的产值标准,每年须向甲方缴纳100万元违约金,直至达到产值标准。

    2、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未达到约定的税收标准,每年须向甲方缴纳100万元违约金,直至达到税收标准。

    (五)、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乙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首先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能够顺利建成投产后,将极大地提高公司高性能海洋船艇的智能制造能力,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目前项目用地已取得,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核准及报备、环评和施工许可等审批工作;本项目所需资金来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再融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多种方式筹措,存在筹集资金不到位影响本项目进展的风险;本次对外投资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管理体系,加强风险防范运行机制,防范及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确保公司投资的安全和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对外投资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该项目拟主要建设千吨级船艇的智能制造车间及配套码头,总投资为 35,000 万元,目前项目用地已取得。本项目能够顺利建成投产后,将极大地提高公司高性能海洋船艇的智能制造能力,
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同时可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审议该投资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海洋先进船艇智能制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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