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 8 月
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29 号)核准,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熙菱信息)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303,030 股,发行价格为
9.90 元/股,共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 299,999,997.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合计人民币12,223,191.44 元,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287,776,805.56 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44564 号),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扣
除承销费等费用后)290,999,997.00 元,已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划至公司指定的资金账户。
(二)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使用及存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
2021 年 11 月 30 日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299,999,997.00
减:发行费用 12,223,191.44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87,776,805.56
减:以前年度项目支出金额 144,871,219.43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89,999,999.10
其中: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支出 54,871,220.33
加:以前年度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
管理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7,376,491.93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50,282,0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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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减:2024 年 1-6 月项目支出金额 2,046,600.46
其中: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支出 2,046,600.46
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46,917,819.89
尚未使用金额 140,858,985.67
加:2024 年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
管理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1,193,033.11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49,428,510.71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月修订》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并完善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以及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2021 年 12 月,公司及子公司上海熙菱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熙菱)与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以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执行差异。目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所属公司 账号 存放金额(元)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
熙菱信息 651651010013000880230 145,715,582.90
木齐开发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熙菱信息 60090078801000001399 3,712,927.81
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合计 149,428,51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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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常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中支行募集资金专户及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2022 年 11 月 9 日、
2022 年 11 月 29 日及 2022 年 12 月 14 日注销完毕。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4 年 1-6 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2023年4月2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及产业实验室项目”增加实施地点,变更后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松江区广富林东路 66 号和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喀纳斯湖北路 455 号。
除上述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1.5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账户已产生的银行利息和现金管理产品收益)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余额
为 0 元。2024 年 1-6 月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 859,034.24 元。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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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七)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149,428,510.71元(包含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产品收益等),不存在尚未归还的用于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9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
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使用期限到期后,公司在 2023 年 1 月至 4 月期
间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01 亿元进行现金管理,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
序,直至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董事会补充履行了审议程序。
除上述问题外,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4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