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9-018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对该预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职业字[2019]10384号,2018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454,891.47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84,513,850.18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64,986,978.43元,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60,745,412.16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如下:
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63,25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2,285,521.0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本方案披露后公司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动,则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理性、可行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资金安排,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