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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菱信息: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5

证券代码:300588            证券简称:熙菱信息           公告编号:2018-049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

    3.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15:00至2018年5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3000号集电港7号楼3层熙

菱信息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开文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2018年 4月 24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6,85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8541%,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46,8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46.81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名,代表股份42,100股,占公司

有表决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名,代表股份54,100股,占公司有表决股

份总数的0.054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人1名,代表股份1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2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下列议案:

    1.   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8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情况:

    同意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821%;反对4,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公司独立董事孟亚平女士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

    2.   审议通过《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8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821%;反对4,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   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8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821%;反对4,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   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8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821%;反对4,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   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54,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54,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821%;反对4,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   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何开文、

岳亚梅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6821%;反

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821%;反对4,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84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4%;

反对4,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6%;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同意4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6821%;反对4,500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1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的沈国权律师、孙矜如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熙菱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