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117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双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为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签署的战略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情况
为充分发挥各方资源、技术优势,推动西藏班戈错等相关盐湖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铁股份”)于2022年7月5日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高月静
3、注册资本:21,976.8787万元
4、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35号
5、经营范围:吸附及离子交换树脂、新能源及稀有金属提取分离材料、固相合成树脂、层析树脂、核级树脂和生物医药酶载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吸附、交换分离系统装置的研发、制造和销售;管道工程施工;机械设备(不含特种机械设备)、化工设备和机电设备的安装及系统集成;吸附分离应用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和服务;房屋租赁;物业管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家限制和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蓝晓科技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公司不存在类似业务合作及交易。蓝晓科技为A股创业板上市公司,是吸附分离材料与技术行业的国内行业龙头、国际知名企业,系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内容
双方将积极促成以西藏班戈错盐湖资源开发利用项目为起点,在项目规划、工艺咨询、工程设计、采购、装备制造、施工、项目管理以及运营维护等方面展开全方位的合作,共同提升项目工艺路线、建设效率、工程质量和运营效益。具体合作内容在相关合同中双方另行约定。
(二)合作方式
1、天铁股份将蓝晓科技视为重要合作伙伴,在天铁股份及其下属公司所投资开发的锂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各个阶段,在同一技术路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
择蓝晓科技作为项目规划、咨询、工程设计、采购、装备制造、施工、项目管理和运营维护等业务的承包商和服务商。具体合作方式在相关合同中双方另行约定。
2、天铁股份将尽力推动蓝晓科技利用自有技术为天铁股份参股的西藏中鑫投资有限公司就西藏班戈错盐湖资源开发利用项目提供氯化锂整套中试设备及吸附材料,中试成功后进一步提供正式生产设备及吸附材料。
3、天铁股份及其下属企业具备资源及产业链优势,蓝晓科技具备技术优势,双方可以优势互补在锂资源产业链领域进行深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优质项目相互推荐、双方共同投资、运营管理等方式。
(三)合作期限
本协议暂定合作期限5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对公司本年度的业绩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的资金、人员等能够保证本协议的顺利履行,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业务依赖。
3、本协议的签署充分发挥了双方在锂资源产业领域的资源、技术和产业优势,共同构建锂资源产业建设发展创新体系,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属于框架性约定,是双方就本次合作达成的初步共识,为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项明确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实施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于2022年7月6日上市。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股份变动数量
(万股)
牛文强 董事、副总经理 +15
郑双莲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5
范薇薇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5
郑剑锋 副总经理 +1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他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后续涉及相关减持计划,公司将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与蓝晓科技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