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2 年 3 月 23 日;
2、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49 万股;
3、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21 元/股;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人数:59 人;
5、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90 万股;
6、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9.62 元/股;
7、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3 人;
8、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定,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二)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30 日,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的方
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2 年 2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了《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2 年 2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是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激励对象名单、
解除限售安排、授予价格、业绩考核要求、会计处理等做了调整,其目的是为了能更好地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增强股权激励效果,以达到激励的目的。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查<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意见。
(五)2022 年 2 月 17 日至 2022 年 2 月 26 日,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的方
式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已满10 天。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
的异议。2022 年 2 月 28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
了《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六)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七)2022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日:2022 年 3 月 7 日。
(三)授予人数:首次授予 59 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 13 人限制性股票。
(四)授予数量:本次授予登记数量共计 439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
票登记数量 349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 90 万股。
(五)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21 元/股,预留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 9.62 元/股。
(六)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登记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49 100.00% 0.56%
(59 人)
合计(59 人) 349 100.00% 0.56%
注:1、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因公司处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表中所称股本总额为截至 2022 年3 月18 日的股份数量,下
同。
(七)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占预留授予登记 占目前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万股) 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90.00 100.00% 0.14%
(13 人)
合计(13 人) 90.00 100.00% 0.14%
注: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八)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和禁售期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1 个月。
2、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完成登记日起计算。完成登记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少于 12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票将一并回购。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 40%
成登记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24个月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 30%
成登记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36个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 30%
成登记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由于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因此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获授权益数量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日起 12个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完 40%
成登记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