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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87 深市 天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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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铁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16

天铁股份: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3、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和二十二号线项目部四工区签署合同。合同金额为62,850,000元。合同标的:橡胶减振垫。

    本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注: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和二十二号线项目部是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临时派出机构,对在合同和附件上所加盖的项目部公章,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均予以认可。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单位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杨哲峰

    3、注册资本:508,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9号1号楼

    5、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铁道行业甲(II)级资质;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机械设备、汽车、办公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检测服务;工程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道路货物运输;爆破作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关联关系说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项  目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销售金额(万元)      267.12          0          304.04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0.84%          0.00%          0.31%

    8、履约能力分析: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成员,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三、合同主要内容

    买方: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卖方: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合同编号:HT-GZDT-WZCG-4-200520-01

    2、合同标的:橡胶减振垫

    3、合同金额:62,850,000元

    4、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付款方式:

    根据货物进场计划,买方在到货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开据的该批次货物100%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发票税率为13%)后90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该批货物75%的货款,线路开通后支付20%,剩余5%货款作为质保金,待工程开通2年后无息支付,分段开通分段计算。依次滚动支付,直至合同执行完毕之日止。

    6、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如卖方不能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时,买方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同时,买方有权向卖方主张给买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卖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合同约定成买方采购计划清单不一致的,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本批次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并有权决定单方解除合同。

    (3)卖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按照逾期交付货物金额的日万分之二标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10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4)除本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外,买、卖双方不得在签认的单据上(包括但不限于验收单、结算单、催款函等单据)增设或变更违约责任条款,否则该单据上增设或变更的违约贵任条款无效。

    (5)卖方保证对货物享有完全所有权,货物上不得负担任何其他权利,否则卖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它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后续合作的进展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采购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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