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20-050债券代码:123046 债券简称:天铁转债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铁股份董事会
3、股东大会的主持人:许吉锭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5 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5 月
1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的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0 年 5 月 8 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天台县人民东路 928 号 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1,502,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5%;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6,852,2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7%。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1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股份 71,502,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3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502,2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502,2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502,2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502,2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502,2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系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893,80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许吉锭、许银斌系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502,2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8、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19 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406,16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本议案翟小玉系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0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502,2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502,2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1,502,26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6,852,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蒋政村、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