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7 证券简称:天铁股份 公告编号:2018-068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5月2日,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41)。近日,公司已与客户签订了正式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2,912,707.50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正式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注1]、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注2]、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注3]、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注4]签署合同。合同总金额为102,912,707.50元。合同标的:橡胶套靴、微孔橡胶垫板。
[注1]: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前工程而设立的指挥部,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
[注2]: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系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前工程而设立的指挥部,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
[注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系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为新建川藏铁路拉萨至林芝段站前工程而设立的指挥部,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
至林芝段站前工程而设立的指挥部,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单位。
三、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一
(1)单位名称: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为和
(3)注册资本:450,000万元
(4)住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号
(5)经营范围:可承担各类铁路综合工程、铺轨架梁工程及通信、信号、电力工程施工;可承担各等级公路、路面及桥梁、桥面工程、隧道隧洞工程、各类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机场跑道、滑行道和机坪(包括土基、基础、道面及飞行区排水工程)工程、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工程、环保工程的施工;承包境外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输出;工程建设项目的科研与技术咨询;房地产综台开发、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不动产租赁;设备安装、加工制造、修理、租赁及配件经营;铁路临管运输;物资供销、仓储;商业贸易;铁路、建筑、市政行业的设计及工程造价咨询;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岩土工程的测试、监测、检测;可承担C级及以下的大爆破工程和B级及以下复杂环境深孔爆破、拆除爆破及城市控制爆破及其他爆破与拆除工程施工;控制、地形、市政、隧道、线路工程、变形(沉降)观测、形变、建筑工程、桥梁、精密工程测量;设计、制作印刷品广告;利用自有《铁路建设报》发布国内外广告;员工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关联关系说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销售金额(万元) 6,398.48 4,577.18 1,918.46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22.18 15.77 6.04
(8)履约能力分析: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2、合同二
(1)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卢朋
(3)注册资本:300,372.44万元
(4)住所: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84号
(5)经营范围:建设工程: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矿山建设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桥梁、隧道、公路路基、机场场道、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上述工程的设计、咨询、勘测、监理及技术服务、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承包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服务;设备、物资采购,材料加工及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爆破工程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和安全监理(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6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关联关系说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销售金额(万元) 0 699.71 3,261.81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0 2.41 10.27
(8)履约能力分析: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
3、合同三
(1)单位名称: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兴周
(3)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4)住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乡
(5)经营范围:铁路、房屋建筑、水利水电、公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各类别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桥梁、隧道、公路路面、机场场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测绘、工程咨询、工程试验检测;各类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法律及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爆破作业许可证范围内的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以上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预应力铁路桥梁预制;混凝土枕预制;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及物业管理;设备的采购与安装;机械设备及器材的制造、修理和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销售;房屋租赁;会务服务;工程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住宿;餐饮;食品销售;烟销售;百货零售;物业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关联关系说明: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销售金额(万元) 0 0 0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0 0 0
(8)履约能力分析: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的旗舰企业,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4、合同四
(1)单位名称: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赵国旗
(3)注册资本:508,000万元
(4)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19号1号楼
(5)经营范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铁道行业甲(II)级资质;公路行业甲级资质;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机械设备、汽车、办公设备;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程管理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设备;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道路货物运输;爆破作业。(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6)关联关系说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公司发生的交易情况
项目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销售金额(万元) 23.41 409.01 267.12
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 0.08 1.41 0.84
(8)履约能力分析: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核心成员,公司认为其履约能力强,履约风险较小。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编号:ZTYJ-LLWZ-XJTX-2018-02
(2)合同标的:橡胶套靴、微孔橡胶垫板
(3)合同金额:32,449,892.50元
(4)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2、合同二
(1)合同编号:ZT17-LLWC-45
(2)合同标的:橡胶套靴、微孔橡胶垫板
(3)合同金额:27,716,270.00元
(4)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3、合同三
(1)合同编号:0-WZ-2018-LLTL-0-002
(2)合同标的:橡胶套靴、微孔橡胶垫板
(3)合同金额:28,057,200.00元
(4)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4、合同四
(1)合同编号:ZT19-LLWZCG-180510
(2)合同标的:橡胶套靴、微孔橡胶垫板
(3)合同金额:14,689,345.00元
(5)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合同的实施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作用。
2、上述合同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六、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系日常经营性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与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签订的《采购合同》。
2、与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签订的《买卖合同》。3、与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签订的《采购合同》。4、与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拉林铁路工程指挥部签订的《采购合同》。特此公告
浙江天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