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第一部分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二部分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第三部分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865 号”文核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 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935,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265,000.00 元。该募集资金已
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全部到账,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广会验字[2016]G14001220411”《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208,20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7,935,000.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0,265,000.00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168,957,923.26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58,900,804.81
本年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10,057,118.45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8,417,595.21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9,724,671.95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618 号文《关于核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67,4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206,740,000.00 元,扣
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 3,301,886.79 元,减除其他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 1,736,484.91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1,701,628.3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亚会 A 验字[2020]0049 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账金额(已扣除承销费及保荐费) 203,240,000.00
减:律师费、审计费等发行费用 1,538,371.7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01,701,628.30
加:前期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等发 738,371.70
行费用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金额 69,650,540.84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年募投项目使用金额 69,650,540.84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744,663.5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33,534,122.75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 133,534,122.75 元,其中:募集资金
银行存款余额为 42,022,622.75 元,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为 40,00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 51,511,500.0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该管理办法于 2012 年 11 月 20 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一届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为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账号为 637968176716 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 698940789 的专用账户、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账号
为 944005010000890254 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与保荐机构东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因聘请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东北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华林证券承接完成。公司在 2020 年 3 月26 日分别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以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其他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议
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637968176716 活期存款 9,181,330.07
头科技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98940789 活期存款 30,543,315.78
司汕头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 944005010000890254 活期存款 26.10
限公司汕头市分行
合计 39,724,671.95
公司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用户,分别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 391680100100051201 的专用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账号为 632173671 的专用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账号为 44100501040022481 的专用账户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账
号为 689973338662 的专用账户。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21 日与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龙湖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科技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
相关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各方均按照
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金额
兴业银行汕头分行 391680100100051201 活期存款 21,539.8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32173671 活期存款 41,688,856.72
司汕头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44100501040022481 活期存款 18,614.26
司汕头龙湖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 689973338662 活期存款 293,611.92
头科技支行
合计 42,022,622.75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