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6 证券简称:美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0-006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
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议案》,现将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65 号)核准,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4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2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2,935,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0,265,000.00 元,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6]G14001220411 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净额用于投资公司的“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和“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
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将上述项目的建成时间相应延长至 2019 年 3 月31 日。
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于 2019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案及实施期限的议案》,同将上述项目的建成时间相应延长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并将其预计达产时间调整为 2022 年。
截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金额 募集资金投入进度
1 中高端白色母粒 9,299.21 6,717.06 72.23%
产业化建设项目
2 中高端黑色母粒 10,727.29 8,242.82 76.84%
产业化建设项目
合计 20,026.50 14,959.88 74.70%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项目
预计建成时间为 2019 年 12 月 31 日,预计达产时间为 2022 年。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中高端黑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尚处于设备安装调试阶段,还有车间地
面固化隔断、厂区路面硬化等工作尚未完成,本项目预计将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根据目前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预计上述两个项目的达产时间为 2021 年。
综上,公司决定将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建设项目的建成时间调整为 2020
年 3 月 31 日,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达产时间调整为 2021 年。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将中高端白色母粒产
业化建设项目的建成时间相应延长并调整两个募投项目的预计达产时间,未改变
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投项目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战略规划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华林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本次中高端白色母粒产业化募投项目的建成时间相应延长并调整两个募投项目预计达产时间不涉及实施主体、投资内容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华林证券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