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3-043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3 年 8 月 2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即 2023 年 8 月 2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25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德邦路 16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171,111,111 股,出席本次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8 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70,620,9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1.27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70,585,41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2512%。
8、公司董事、监事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0,608,31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22%;
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3,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6067%;反对 1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5.393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刘颖颖律师和周赛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