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5 证券简称:奥联电子 公告编号:2021-059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刘军胜先生、刘爱群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合计持有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联电子”)股份 34,766,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1.73%)的股东刘军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爱群女士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4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200,000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低于 3,200,000 股。
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股东刘军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爱群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刘军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爱群女士因其自身资金规划安排拟减持部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刘军胜、刘爱群
2、截至本公告日,刘军胜、刘爱群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刘军胜 27,601,000 17.25%
刘爱群 7,165,500 4.48%
总计 34,766,500 21.73%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规划安排
2、股份来源:奥联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因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减持时间区间最长 6 个月,可选择:■6 个月、□3 个月)
4.1 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本减持计划由奥联电子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减持时间区间内,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2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本减持计划由奥联电子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减持时间区间内,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减持数量及比例:刘军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爱群女士计划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6,400,000 股,即不超过奥联电子总股本的 4%,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200,000 股,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低于 3,200,000 股。减持期间,如果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果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导致股本变动,则减持数量不做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刘军胜先生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相应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1、股份锁定、减持承诺
自奥联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如有意向减持奥联电子股份,将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
及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 5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
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 100%。
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机构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股票出售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
2、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申报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 2 年内依法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发行人股票自首次公开发行之日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发生过除权除息等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在锁定期满起 2 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上述承诺均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保证减持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提前 3 个交易日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及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3、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刘军胜先生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二)刘爱群女士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相应承诺及承诺履行情况:
自奥联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如有意向减持奥联电子股份,将提前 3 个交易日进行公告,公告中将明确减持的数量及区间、减持的执行期限等信息。
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 5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
超过本人持股数量的 100%。
如《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机构持有的公司股份之锁定另有要求的,本机构将按此等要求执行。
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及承诺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并无隐瞒、虚假或遗漏之处。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本人承诺将该部分股票出售所取得的收益(如有)全部上缴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刘爱群女士均严格遵守了相关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刘军胜先生及刘爱群女士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情况。
2、刘军胜先生及刘爱群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奥联电子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实施的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刘军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刘爱群女士郑重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一)刘军胜先生、刘爱群女士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奥联汽车电子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