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9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郭澳
2、人员信息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85 人
2023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419 人
2023 年末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22 人
3、业务信息
2023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1,472.84 万元
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55,444.33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 万元
上市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90 家,审计收费总额 8,123.04 万元,客户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客户家数 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836.89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
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6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涉及 2 人)、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9 次(涉及 17 人)。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夏先锋先生,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曾于 2016 至 2017年度、2020 年度至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超过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倩女士,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数量为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顺华先生,201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5 家,复核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预计 2024 年度的审计费用合计 70 万
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1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
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衡所为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本次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4)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