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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辰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8

海辰药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2-042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2022 年 6 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第三届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东意见等意见的基础上同意提名曹于平先生、曹熹宸先生、冯明声先生、王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赵鸣先生、李翔先生、周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已对上述候选人的资格进行了核查,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翔先生、赵鸣先生、周浩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选举公司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7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曹于平先生

  曹于平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高级经济师,硕士研究生学历。曹于平先生于1985年毕业于南京药学院(现中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1985年7月至1988年9月,任国家医药管理局新药研究开发中心研发人员;1991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神经药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1991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中国药科大学药理教研室教师;1998年10月至2014年4月,任南京泽辰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3年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4月起,任镇江德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年6月起,担任高研(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18年6月起,担任安徽海辰药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现兼任江苏省药理学会副理事长、《药学进展》杂志编委、栖霞区慈善协会副会长、江苏省私营个体经济协会副理事长。

  截至目前,曹于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50,491,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08%,与董事姜晓群女士为夫妻关系,与候选董事曹熹宸先生为父子关系,曹于平先生与姜晓群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于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2、曹熹宸先生

  曹熹宸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曹熹宸先生于2016年毕业于亚利桑那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学士学位;2019年毕业于加利福尼亚大学河滨分校工商管理学专业,获硕士学位;2018年4月至2021年12月,任意大利NMS集团董事。

  截至目前,曹熹宸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于平先生与姜晓群女士的儿子,除此之外,曹熹宸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熹宸先生不属于
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3、冯明声先生

  冯明声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冯明声先生2004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获理学硕士学位;2005年至2006年,担任海辰药业新药部副经理;2009年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物化学专业,获理学博士学位;2009年至2013年,在东南大学生物科学与医学工程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3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药物研究院副院长,2019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冯明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冯明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王永军先生

  王永军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注册执业药师、高级工程师。王永军先生1988年7月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学专业;历任淮阴制药厂片剂车间技术员、技术科科长;美国华生制药(常州)有限公司验证室主任、QA经理、制剂研究所所长;浙江万马(集团)药业有限公司质量总监、总工程师。2012年5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今,担任安徽海辰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9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王永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王永军先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鸣先生

  赵鸣,男,1956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学本科学历,副研究员。赵鸣先生1982年毕业于南京药学院(现中国药科大学)化学制药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1982年至2000年,曾就职于中国药科大学,先后担任教师、人事处长、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2000年至2001年,担任香港兴安药业副总裁;2001年至2003年,担任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至2012年担任江苏长澳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2年至2016年,担任江苏江澳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019年获深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李翔先生

  李翔,男,1977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副教授,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翔先生于1999年南京大学国际会计专业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南京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获硕士学位;2005年南京大学商学院会计学专业毕业,获管理学博士学位。2005年至2019年,就职于南京大学,先后担任南京大学会计学讲师、副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19年9月至今,就职于南京财经大学,任会计学副教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兼任佳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星宇股份、金陵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兼任南京深睿想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普通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南京艾睿斯拓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7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获深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周浩先生

  周浩,男,1980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本科学历,有法律职业资格。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南京大学EMBA,获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2004年至2016年,周浩先生历任江苏法德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合伙人,从事民商事诉讼、证券发行等业务;2016年至2019年,在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担任合伙人,从事民商事诉讼、证券发行等业务;2020年2月至今,在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拥有丰富的境内外上市公司IPO、非公开发行、并购重组等法律服务经验。同时兼任江苏省律师协会证券期货法律委员会委员。

  2019年获深交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周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4条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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