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21-017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
构,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0831585821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首席合伙人:余瑞玉
2、人员信息
2020 年末合伙人数量:76 人
2020 年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67 人
2020 年末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92 人
2020 年末从业人员数量:1143 名。
3、业务信息
2019 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2,149.90 万元
2019 年审计业务收入:48,063.8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195.39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64 家,审计收费总额 6,489.70 万元,主要行
业为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0 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067.58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8,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2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夏先锋先生,200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00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曾于 2016 至 2017 年度、2019 年度至
今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10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梦佳女士,201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2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林先生,199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0 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服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超过 10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0万元人民币,预计2021年度的审计费用为6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独立性、经验和资质,具有投资者保护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天衡所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3、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天衡所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本次续聘天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天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4、本次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5)深交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