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4 证券简称:海辰药业 公告编号:2018-016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5,600,505.52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66,457,107.6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7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645,710.76元,余下未分配利润59,811,396.8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
润130,372,498.98元,扣除已派发2016年度现金股利24,000,000元,本次可
供分配的利润166,183,895.86元。
本着回报股东,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的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00,00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5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
总额增至120,000,000股。本年度不送红股,余下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