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7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51 号)核准,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1,641,762 股,发行价格为 22.4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6,159.04 万元,扣除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费用966.80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5,192.2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且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高端制剂产业化项目 36,687.04 26,159.04
合计 36,687.04 26,159.04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额为 734.1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734.17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截至 2023 年 拟置换金 占总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投入金额 4 月 11 日已 额 资的比
投入金额 例(%)
1 高端制剂产业 36,687.04 26,159.04 734.17 734.17 2.00
化项目
合计 36,687.04 26,159.04 734.17 734.17 2.00
(三)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及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截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为 108.81 万元
(不含税),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108.81 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截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已投入金额(不含税) 拟置换金额
审计及验资费用 66.04 66.04
律师费用 40.42 40.42
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2.36 2.36
合计 108.81 108.81
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金额已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
审字[2023]D-0327 号)。截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734.17 万元,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108.81 万元(不含税),共计 842.9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做出的安排,即“在本次发
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需要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资金予以置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内容一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734.17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 108.81 万元(不含税),共计 842.98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且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 842.98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资金为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且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鉴证报告。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合计为 842.98 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327 号),鉴证结论为: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决议;
2、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核查意见;
5、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立信中联专审字[2023]D-0327 号)。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