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20-100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28,600 股,涉及人数为 38 人,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049%,其中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共计 8,800 股,回购价格为 24.188 元/股;回购注销 36 名激励对象因 2019 年
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共计 319,800 股,回购价格为 24.18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7,783,667 股变更为107,455,067 股。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2017 年 10 月 2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站上公告《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完成《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
6、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7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4.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因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同意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4.38
元/股调整为 24.24 元/股。并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 255,400 股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因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1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1、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2、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同意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4.24 元/股调整为 24.188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4、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8,8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由于 2019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319,8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因 2 名原激励对象
刘艳玲女士、冯兴兵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
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同时由于 2019 年度业绩未
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 36 名激励
对象已授予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数量
公司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8,8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由于 2019 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
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 36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 319,800 股。综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 328,600 股,占
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049%。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24.48 元/股,鉴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
派、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2019 年度权益分派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2019
年 6 月 13 日、2020 年 6 月 24 日实施完毕,公司对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即回购注销 2 名离职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24.188 元/股;
回购注销 36 名激励对象的回购价格为 24.188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本
次回购总金额为 8,027,066.45 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四)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07,783,667 股减少为 107,455,067
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
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0〕477 号验资报告。
2020 年 11 月 25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经完成。
三、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582,600 22.81 -328,600 24,254,000 22.5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3,201,067 77.19 0 83,201,067 77.43
三、股份总数 107,783,667 100 -328,600 107,455,067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