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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托生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30

赛托生物: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20-083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17 年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 年 10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0 月 16 日、2017 年 10 月 22 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站上公告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
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 年 11 月 1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 年 11 月 6 日,公司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
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公司董事会向 64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489,500 股,在认购过程中,有 1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 47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22,000 股。

  5、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完成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
  6、2019 年 4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7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4.5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19 年 6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因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同意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4.38
元/股调整为 24.24 元/股,并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 40 名激励对象 255,400 股
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9 年 7 月 2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107,988,667股变更为 107,943,667 股。

  10、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按相关规定为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0 名

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11、2019 年 8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 16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19 年 9 月 11 日,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19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07,943,667 股变更为 107,783,667 股。

  14、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5、2020 年 5 月 19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6、2020 年 7 月 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同意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4.24 元/股调整为 24.188 元/股。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7、2020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8,800 股限制性股票;同时由于 2019年度业绩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授予第二期部分限制性股票 319,8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

  18、2020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
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9、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敏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02,50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数量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王敏先生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02,500股限制性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

  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 24.48 元/股,鉴于公司 2018 年 6 月 28 日
实施了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7,988,667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2019 年 6 月 13 日实施了 2018 年年度权
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7,988,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
元人民币现金。公司 2020 年 6 月 24 日实施了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
有总股本 107,783,6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2 元人民币现金。
  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4、派息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公司回购注销王敏先生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 202,5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24.188 元/股,用于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回购前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类别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254,000    22.57    -202,500      24,051,500      22.4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83,201,067    77.43                    83,201,067    77.57%

三、股份总数        107,455,067  100.00    -202,500    107,252,567    100.00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
  团队的勤勉尽责。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王敏先生在第三届董事会选举成立后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故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合计 202,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的
  规定。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回购注销上述 202,500 股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已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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