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18-044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10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公司分别于2017年10月16日、2017年10月22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和公司网站上公告了《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针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17年11月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17年11月6日,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17年12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公司董事会向6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489,500股,在认购过程中,有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限制性股票,公司实际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322,000股。
5、2017年12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2月29日上市流通。
6、2019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7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其持有的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4.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19年4月29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日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8、2019年6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条件成就可解锁的议案》,因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同意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38元/股调整为24.24元/股,并同意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40名激励对象255,400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方法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9日召开了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19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988,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40元(含税)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5,118,413.38元。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如下:
调整方法如下:
P=P0-V=24.38-0.14=24.24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4.24元/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1,090,800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筹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系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即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7,988,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4元(含税)。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公司此次回购价格的调整合法、合规,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同意,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
七、备查文件
1、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回购价格及部分限制性股票解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