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9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15:00~2019年4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王敏先生主持,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6,776,9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7,988,667股的43.316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6,732,2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7,988,667股的43.2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107,988,667股的0.041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11,64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352%;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6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米奇先生、山东润鑫投资有限公司、米超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回避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2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2%;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5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19%;反对2,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5,9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79%;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2,2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266%;反对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73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特别议案经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774,3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44%;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60,6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093%;反对2,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特别议案经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名称:马梦怡、孙敏虎
3、结论性意见: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