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3 证券简称:赛托生物 公告编号:2018-005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董事兼副总经理减持公司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浙江实地东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
兼副总经理何建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浙江实地东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实地东辰”)和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何建勇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实地东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
5,973,280 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
内进行,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2,159,773
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
过1,079,88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自本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进行,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不超过4,319,546股,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2,159,773股。
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何建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8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
股份总数的0.26%)。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类型 持有公司股 占公司总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
股东名称 /职务 份总数量(股) 股本比例 数量(股)
实地东辰 5%以上股东 5,973,280 5.53% 5,973,280
何建勇 董事兼副总 1,136,000 1.05% 284,000
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实地东辰、何建勇先生减持股份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3、拟减持方式:实地东辰拟采用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何建勇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
(1)、实地东辰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5,973,28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5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2,159,773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079,886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4%,即不超过4,319,546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2,159,773股。
(2)、何建勇先生减持数量不超过284,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6%。
5、减持期间: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实地东辰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何建勇先生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除息后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40.19元/股。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一)、实地东辰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企业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合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企业持有
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100%,减持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
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
在减持期间,本企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减持前3个工作日通过发行人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
本企业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本企业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企业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企业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企业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二)、何建勇先生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
本企业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本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如果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则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限售期限在由原有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本人所持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价格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减持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
本人如违反前述持股承诺进行减持的,则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应向本人支付的报酬和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
(三)、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述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最终是否按期实施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因此尚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在相关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赛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