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3-05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拟补选应林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应林光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应林光先生的专业能力、任职经历等基本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认为其担任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
附件:
应林光先生个人简历
应林光,197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持有基金从业资格证。曾任杭州涌屹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浙江猫头鹰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现任天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兼任杭州北雁南飞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杭州华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桐盈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中胞生物医疗(浙江) 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展勃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森湖智谷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蓝瓶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委派代表、森湖生态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森湖杭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杭州零伊数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杭州小维数链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应林光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