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1-055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6
月 25 日为授予日,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限制性股票(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及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 82.80 万股,在各激励
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第一类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F MARSHALL 董事、总经理 15 2.36% 0.08%
MILES
张华建 董事、副总经理 12 1.89% 0.06%
华桂林 董事 10 1.57% 0.05%
林 镜 董事 8 1.26% 0.04%
贾佩贤 董事会秘书、副 10 1.57% 0.05%
总经理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27.8 4.37% 0.14%
(11 人)
合计(16 人) 82.8 13.01% 0.4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2)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 553.5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 473.50 万股,预留 80.00 万股,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第二类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万 授出权益数量 公告日股本总
股) 的比例 额的比例
财务负责人
姚永华 (CFO)、副总经 20 3.14% 0.10%
理
JEFFREY GRANT 核心管理人员 3.5 0.55% 0.02%
MC CLENDON
GENEAUSTIN 核心管理人员 1.5 0.24% 0.01%
KING
BETHEL
NICHOLE 核心管理人员 3.5 0.55% 0.02%
KILLEBREW
OWEN WILLIAM 核心管理人员 3.5 0.55% 0.02%
WICKENKAMP
PETER ERHART 核心管理人员 3.5 0.55% 0.02%
PETER JOSEPH 核心管理人员 4.5 0.71% 0.02%
RESCA
Jeroen van Velzen 核心管理人员 5 0.79% 0.03%
PAULMARTIN 核心管理人员 3.5 0.55% 0.02%
FLEMING
ABHIJIT 核心管理人员 4 0.63% 0.02%
NILKANTH DIXIT
AMEYAARVIND 核心管理人员 1 0.16% 0.01%
KOLGE
NEHAHEMANT 核心管理人员 1 0.16% 0.01%
PHARSOLE
SHASHANK
GANPAT 核心管理人员 5 0.79% 0.03%
CHAWAN
YADNESH VIJAY 核心管理人员 1 0.16% 0.01%
SHINDE
JOSE URIEL
CARRILLO 核心管理人员 4.5 0.71% 0.02%
CASTILLO
OSCAR
ARMANDO 核心管理人员 1 0.16% 0.01%
RODRIGUEZ
MAGANA
JOSE MANUEL 核心管理人员 1 0.16% 0.01%
REZAMARTINEZ
ROSENDO
RAFAELTAMEZ 核心管理人员 1 0.16% 0.01%
GATICA
SERGIO RUIZ 核心管理人员 1 0.16% 0.01%
MALERVA
MARCO
ANTONIO ROMO 核心管理人员 1 0.16% 0.01%
CASILLAS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403.5 63.41% 2.04%
员(154 人)
预留 80 12.57% 0.40%
合计(174 人) 553.50 86.99% 2.8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
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
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以上计算均为四舍五入后的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解除限售/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②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算,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③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 3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