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115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在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
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 5 人,董事 F MARSHALLMILES 先生、竺素娥女士、孙笑侠先生、盛况先
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3、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 GUICHAO HUA 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
期三年,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1) 战略委员会(3 人)
委员:GUICHAO HUA 先生、盛况先生、F MARSHALLMILES 先生,
其中 GUICHAO HUA 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2) 提名委员会(3 人)
委员:盛况先生、竺素娥女士、GUICHAO HUA 先生,其中盛况先
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3) 审计委员会(3 人)
委员:竺素娥女士、孙笑侠先生和张华建先生,其中竺素娥女士担任
召集人(主任委员);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 人)
委员:孙笑侠先生、竺素娥女士和 F MARSHALLMILES 先生,其中
孙笑侠先生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 F MARSHALL MILES 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
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总经理 F MARSHALLMILES 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华建先生
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贾佩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玲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玲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CF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贾佩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止。贾佩贤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雷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雷婷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黄美兰女士、丁喆先生已当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68,6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3.70 元/股,并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
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的 1 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且
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其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1,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3.70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本议案出具了法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