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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11

英飞特: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11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及其更正公告分别于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1月26日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12月10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12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459号A座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GUICHAO HUA先生。

  7、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8人,代表股份80,713,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7786%,占扣除已回购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份的40.86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0,713,74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7786%,占扣除已回购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份的40.86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占扣除已回购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份的0.00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2,496,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13%,占扣除已回购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份的1.26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96,58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613%,占扣除已回购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份的1.26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占扣除已回购至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的股份的
0.000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一)

  表决情况:同意 80,713,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

  表决情况:同意 80,713,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三)

  表决情况:同意 80,713,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四)


  表决情况:同意 80,713,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五)

  表决情况:同意 80,713,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713,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713,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0,713,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GUICHAO HUA先生、F MARSHALL
MILES先生、张华建先生、华桂林先生、QING CHEN先生和林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结果为:

  9.01、选举GUICHAO HUA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713,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获得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9.02、选举F MARSHALL MILES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713,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获得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9.03、选举张华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713,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获得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9.04、选举华桂林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713,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获得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2,496,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9.05、选举QING CHEN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80,713,743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获得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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