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033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4 月 5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
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发送了会议时间变更通知。
2、本次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 6 人,董事 F Marshall Miles、陈良照、盛况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 GUICHAO HUA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9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 2019 年度的履职
情况作了总结,形成《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独立董事陈良照先生、王进先生、盛况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0,878.30 万元,同比增长 4.50%;总资产达
173,530.89 万元,同比上升 11.08%;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227.78 万元,同比增长10.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615.30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51.04%。与会董事认为,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9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153,014.17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89,193,364.13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8,919,336.41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274,027.72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242,638,469.98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322,912,497.70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同时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196,859,403股(注1)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59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1,614,704.78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若股本发生变动,如股本增加,则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如股本减少,则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注1:公司现有股本198,000,000股,其中存放在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量为1,140,597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分红送股转增应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分配基数。)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2020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0 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9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具体工作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酬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15 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在 2020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公司拟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担保。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自 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为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0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商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 4 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的资产池业务,期限为自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0年度股东大会为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