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0-019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飞特”或“公司”)于 2020
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信托等理财产品,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保本承诺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 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3、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实施。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保本型理财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状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增加公司收益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银行、信托等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择机投资风险低、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在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 亿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