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8-146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18年9月28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于2018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4,878,350股,约占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前总股本的2.4254%注1,最高成交价为11.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54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50,094,619.3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注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为201,134,326股,回购期间因公司完成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公司当前总股本为201,885,226股,详见公司2018-136号公告。)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