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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飞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20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8-044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8年4月8日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4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

董事5人,董事FMarshallMiles、陈良照、王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GUICHAOHUA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17年度的履职

情况作了总结,形成《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时独立董事陈良照先生、

王进先生、盛况先生、钱照明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17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329.06万元,同比增长16.79%;总资产达

147,368.97万元,同比下降13.56%;所有者权益合计92,637.48万元,同比增长

1.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502.0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59%。与

会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年

度报告》 及其摘要。《2017 年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将同时刊登于《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公司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25,020,196.0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23,152,911.65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315,291.17元后,

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837,620.48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90,494,465.73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211,332,086.21元。

    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4,254,644.27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2017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7 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

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7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司2017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同意报送由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预计公司 2018 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58.41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董事GUICHAOHUA先生、戴尚镯先生、华桂林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3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拟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具体工作情况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酬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

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3亿元(单位:人民币,下同)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不超过该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信用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在2018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的银行信贷提供总金额不超过 9 亿元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7.15%。该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为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各类保函、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进出口押汇、商业票据贴现等各种贷款及贸易融资业务。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融资事宜,并签署有关与各家银行发生业务往来的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8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0票,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总额不超过4亿元的资产池业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开展期限为自公司自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为止,具体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与会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金融机构开展资产池业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可统筹管理其银行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从而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