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18-012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戴尚镯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人”)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持资本市场稳定,增强公司投资者信心,增持人已于2018年1月3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情况
成交均价 占总股本比
增持人 职务 增持方式 增持股数(股)
(元/股) 例(%)
副董事长、常
戴尚镯 集中竞价 209,855 13.978 0.104
务副总经理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增持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461,8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15%, 其中直接持有公司210,000股(因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获得),通过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1,824股。
本次增持后,增持人共持有公司股份2,671,6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9%,其中直接持有公司419,855股,通过杭州誉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251,824股。
二、后续增持计划
增持人拟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的未来2个月内(注:在增持期间内,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从二级市场上继续择机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数量不超过22万股(含本次已增持部分),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109%。
三、其他事项说明
1、增持人增持公司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所作各项承诺,在增持后六个月内不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