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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81 深市 晨曦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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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航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14

晨曦航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24-043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晨曦航空”)于 2024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公司资产并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公司拟将坐落于西安市高新区锦业
路 69 号 C 区 11 号的房产出售给陕西中巨嘉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
嘉恒”),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16,350.00 万元(不含税),含增值税金额为人民币17,639.08 万元。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谈判、签署相应协议、办理转让手续等事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需要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陕西中巨嘉恒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2MA6X4R8H3F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一路 10 号中投国际 A 座 1402 室

  法定代表人:李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09-16

  营业期限:2019-09-16 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门窗制造加工;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规划设计管理;3D 打印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建筑材料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模具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增材制造;增材制造装备销售;金属制品研发;软件开发;软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文物保护工程勘察;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安装;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李婷持有 51%的股权;陈建华持有 49%的股权。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前十名股东(根据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证券持有人
名册)、董监高在本次交易之前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对方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393.49                18,124.96

负债总额                              331.86                16,878.65

净资产                              1,061.63                  1,246.32

营业收入                              600.00                  6,058.94

净利润                                51.63                  236.32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交易对方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69 号 C 区 11 号的工业用地、地上建
筑物及相应的设备设施。

  2.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产权证号: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 0194719 号、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1025102004-14-1~2、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1025102004-14-2~2。

  4.土地使用权面积:9,350.30 平方米。

  5.房屋建筑面积:20,776.83 平方米。

  6.交易标的账面价值: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述交易标的账面原值
87,546,721.03 元,已计提折旧、累计摊销 11,905,905.32 元,账面净值 75,640,815.71元,评估值 164,803,723.91 元(房地合一)。

  7.获得资产基本情况:2011 年 9 月 26 日晨曦航空与西安嘉宇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曾用名:西安晨曦惯性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1)第 3221 号《评估报告》及陕西华地房地产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陕华地【2011】估字第 282 号《评
估报告》,确定房产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 2,005.3097 万元,包括位于
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69 号创业园 C 区 11 号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包
括 1、2 办公用厂房综合楼、辅助用的锅炉房、门房、还有室外篮球场、围墙等建筑物。建筑面积 5,769.38 平方米,综合楼及锅炉房为框架结构,门房为砖混结构。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建成 3 号办公用厂房综合楼并投入使用(陕(2021)西
安市不动产权第 0194719 号)。

  最近一年上述交易标的正常运作,周边土地的用途有工业用地、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和其他用地。宗地周边医疗、商场、银行、餐饮娱乐等城市公共配套设施齐全,环境较好。近三年又一期该交易标的未发生权益变动。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名称: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2.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晨曦航空拟资产转让事宜涉及的房地产价值。评估范围为:晨曦航空拟资产转让事宜涉及的房地产。具体为 1 宗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69 号的工业用地及其地上 3 幢办公用厂房综合楼。截
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上述交易标的账面原值为 87,546,721.03 元,账面净值为
75,640,815.71 元。陕(2021)西安市不动产权第 0194719 号、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1025102004-14-1~2、西安市房权证高新区字第 1025102004-14-2~2 不动产权证所载明的房地产,证载建筑面积为 20,776.83 平方米,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 9,350.30 平方米。

  3.评估基准日:2024 年 5 月 31 日。

  4.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

  本次评估对象是工业用地及地上办公用厂房综合楼,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69 号,该区域房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交易案例参考;类似不动产的租赁市场较活跃,有充足的租赁交易案例参考,本次对申报的房地产采用房地合一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目的并结合资产特点,通过实地勘察和对周边区域的调查并分析有关资料之后,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5.评估结论:于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评估值合计为 164,803,723.91 元(不
含增值税及交易环节中相关税费),大写人民币壹亿陆仟肆佰捌拾万零叁仟柒佰贰拾叁元玖角壹分。评估增值为 89,162,908.20 元,增值率为 117.88%。

  6.评估增减值原因分析:

  评估增值原因:被评估房地产购置日期较早,近年来西安市房地产行业的价格较以前年度整体上涨,且评估值为房地合一的市场价值,故综合导致评估增值。
  7.评估报告相关内容、采用的不同评估方法的原因及评估结果的推算过程摘录如下:

  本次评估选用的评估方法为:市场法和收益法。

  根据《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规定,执行不动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三种基本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市场法,市场法是指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评估对象所处的交易市场较为活跃,交易价格水平资料及案例较易获取,因此选用市场法作为评估方法之一;

  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评估对象所处的交易市场较为活跃,租金价格水平资料及案例较易获取,因此选用收益法作为评估方法之一;

  成本法是指是对评估对象按照正常市场标准下的重新建造房屋所需成本的测算,并考虑资金的利息并计取一定的开发利润得出完全重置成本价,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范确定房屋成新率,二者相乘后得出房屋的评估价值的方法。成本法适用于因用途限制导致市场上交易案例极少的房地产(比如工业用房、公益性用房等)和非收益性房地产(比如行政办公楼、教堂等)的估价。

  《房地产估价规范》规定有条件选用市场比较法进行评估的,应当以市场法为主要的评估方法,收益性房地产的估价,应选用收益法作为其中的一种评估方法。本次评估对象是工业用地及地上办公用厂房综合楼,位于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69 号,该区域房地产市场发达,有充足的交易案例参考;类似不动产的租赁市场较活跃,有充足的租赁交易案例参考,本次对申报的房地产采用房地合一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根据评估目的并结合资产特点,通过实地勘察和对周边区域的调查并分析有关资料之后,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果的推算过程详见中企华评报字 JG(2024)第 0012 号《西安晨曦航空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事宜涉及的房地产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二)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分析

  本次评估根据评估对象特点、评估目的及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采用市场法、
收益法,确定最终选用市场法的评估结论,结合标的资产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账面净值和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结果增值情况合理,符合市场价值。

  综上,以《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基础具备合理性。
    五、拟签署的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出卖人: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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