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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斯特: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08

贝斯特:关于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4-023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财
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43,729,264.7 元,母公司报表实现
净利润为 144,412,528.51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238,525,129.03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 1,223,840,761.93 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1,239,496,417.38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未分配利润为 1,225,055,164.53 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数孰低的原则,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可供分配利润为 1,223,840,761.93 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发展的成果,结合公司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为:以总股本
499,153,91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3 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自本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派发现金分红比例、送红股比例、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比例固定不变”的原则,即保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的情形,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不包含回购股份。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股本现状、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实施本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综上所述,本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决策程序

  1、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及提议期限,制定具体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并办理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相关事宜。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
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0 日、2024 年
5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8)。

  2、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当前经营情况良好、未来发展前景广阔,考虑到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较为充足,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该方案。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现金分红预案,在遵守《公司
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兼顾了公司财务现状和未来资金使
用规划,并将股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该方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
次会议,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中
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经审阅公司相关资料,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同意本次 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四、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4、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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