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4-003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再次被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所载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GR202332008087
3、发证时间:2023 年 11 月 6 日
4、有效期:三年
本次认定系公司在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将连续三年(2023 年至 2025 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 2023 年度已按照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