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580 股票简称:贝斯特 公告编号:2020-027
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议案被否决;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4月17日(周五)下午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17日9:15至2020年4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工业园陆藕东路186号公司陆藕东路厂区408会议室
3、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曹余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13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0,25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1260%;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85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60%。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6名股东),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40,15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77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9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5%。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全体董事5人,出席5人(曹余华、石利、曹逸、吴梅生、单世文);
(2)公司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441%;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3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56%;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3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56%;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3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56%;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16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7%;反对8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9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68,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2465%;反对8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3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3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1%;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2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56%;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以及2020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197,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09%;反对54,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9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9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5681%;反对 54,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431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0,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47,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4131%;反对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此项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本议案表决,所持股份数量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852,000 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33,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756%;反对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4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3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56%;反对1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2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2441%;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5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72%;反对3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82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2441%;反对 3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5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02《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0,2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