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证券代码:300579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 〇 二三年三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8号)、《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证上〔2023〕9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证上〔2023〕135号)、《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关于市管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2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2.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数字认证的A股普通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17.25元/股。
5.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557.50万股,约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7,000万股的2.06%。其中,首次授予不超过502.50万股,约占公司现有总
股本的1.86%;预留55万股,约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0%,预留部分约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87%。
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6.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7.本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8人,约占公司2022年年末在职员工总数的11.06%,包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后续实际发展情况而定,且预留激励对象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重复。
8.本计划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9.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应部分授予之日起满24个月后分3期归属,每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为1/3。
10.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1)2022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50%,且不低于对标企业50分位值水平;
(2)以2019-2021年平均营业收入(8.93亿)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1%;
(3)2022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17.50%;
(4)2022年新增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35项;
(5)2022年参与网络安全标准制定数量不少于2项。
11.本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1)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2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第一个 (2)以2019-2021年平均营业收入(8.93亿) 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0%,且
归属期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3)2024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18.00%;
(4)2024年新增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39项;
(5)2024 年参与网络安全标准制定数量不少于 2 项。
(1)2025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48%,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以2019-2021年平均营业收入(8.93亿)为基数,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4%,且
第二个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归属期 (3)2025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18.50%;
(4)2025年新增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41项;
(5)2025 年参与网络安全标准制定数量不少于 2 项。
(1)2026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2.57%,且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2)以2019-2021年平均营业收入(8.93亿)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45%,且
第三个 不低于对标企业75分位值水平;
归属期 (3)2026年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19.00%;
(4)2026年新增知识产权数量不少于43项;
(5)2026 年参与网络安全标准制定数量不少于 2 项。
12.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贷款担保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13.公司承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计划。
14.本计划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经国资公司董事会、北京市国资委审核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在对本计划进行投票表决时,须在提供现场投票方式的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独立董事就股东大会审议本计划将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15.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且授予条件成就之日起60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权益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16.本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目 录
声明...... 1
特别提示...... 1
目 录...... 4
第一章释义...... 6
第二章实施本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 8
第三章本计划的管理机构...... 9
第四章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0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10
三、激励对象的核实...... 11
第五章本计划所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和来源...... 12
一、标的股票来源...... 12
二、标的股票数量...... 12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12
第六章本计划的时间安排...... 14
一、本计划的有效期...... 14
二、本计划的授予日...... 14
三、本计划的归属安排 ...... 14
四、本计划的禁售期 ...... 15
第七章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 17
一、首次授予价格...... 17
二、首次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7
三、预留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7
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归属条件 ...... 19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19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20
三、对标企业选取...... 23
四、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24
第九章限制性股票的调整方法、程序...... 25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25
二、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25
三、增发...... 26
四、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26
第十章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27
一、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方法...... 27
二、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27
三、股份支付费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28
第十一章 本计划的实施程序...... 29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生效程序...... 29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程序...... 30
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程序...... 30
第十二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31
一、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31
二、激励对象的权利与义务...... 31
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3
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 33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33
三、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争议的解决...... 34
第十四章 本计划的变更、终止...... 36
一、本计划的变更程序...... 36
二、本计划的终止程序...... 36
第十五章 其他重要事项...... 37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数字认证、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国资公司 指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本计划、激励计划 指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 指 符合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
性股票 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工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获得公司股份的价
格
有效期 指 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
效的期间
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