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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15

数字认证: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1-054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2 月 7 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
送达至各位董事。

  2、本次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公司 16 层第五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后制度名称变更为《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废止《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制度(拟废止)》。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齐秀彬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其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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