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0-086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2018 年 3 月,经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通过
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方式,以首发上市募集资金 10,501 万元在武汉网安基地建设武汉子公司办公楼实施研发运营中心项目,募投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原在北京购买办公用房的计划变更为在武汉网安基地自建办公楼,募投项目“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原在北京购买办公用房的计划变更为租
赁方式,各项目实施期限延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4 日、2018 年 10 月 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2019 年 10 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募投
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
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19 年 10 月 26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 7,799.06 6,398.27 82.04%
新产品研发项目
2 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 8,121.26 6,645.21 81.82%
案升级项目
3 信息安全服务平台建设项 3,927.42 3,927.42 100.00%
目
4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2,818.74 2,203.63 78.18%
合计 22,666.48 19,174.53 --
二、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均涉及在武汉网安基地自建办公楼实施。2020 年上半年,因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武汉研发中心办公楼建设实施进度较预期有较大延迟,公司经过审慎的研究论证,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上述三个募投
项目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
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将募投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延期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可靠电子签名技术升级及新产品研发项目”、“可信数字身份管理解决方案升级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
的实施期限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基础上做出的安排,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