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20-067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暨减持
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女士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公告,其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0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592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黄元元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4,826,6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7708%,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及黄元元本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具体情况
黄元元于 2020 年 5 月 27 日至 2020 年 6 月 17 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826,650 股,详见下表所示: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公司总股本
比例
集中竞价 2020年5月27日至 37.87 1,456,650 0.8362%
黄元元 6 月 17 日
大宗交易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33.94 3,370,000 1.9346%
6 月 17 日
合计 35.12 4,826,650 2.7708%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包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部分)。
二、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具体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元元
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福州路**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6 月 17 日
股票简称 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 300578
变动类型(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 股 482.6650 2.7708%
合 计 482.6650 2.7708%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 股数(万股) (%)
合计持有股份 3850.0920 22.10 3368.0270 19.3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62.5230 5.53 480.0080 2.76
有限售条件股份 2887.5690 16.58 2888.0190 16.58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 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承诺、意向、计划 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0-04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女士
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
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是□ 否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
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 是□ 否
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5.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情况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 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该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 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