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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577 深市 开润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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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润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8

开润股份: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3 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39,792,53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
1,581,305 股后的 238,211,2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0.94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2,391,855.24 元。

  2、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22,391,855.24 元÷239,792,531 股×10 股=0.933801 元,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33801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33801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的
总股本(239,792,53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持有的股份(1,581,305
股)后的股本 238,211,226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4 元(含
税),共计分配股利 22,391,855.24 元。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
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581,305.00股后的238,211,22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4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46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8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4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本次权益分派不会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6 月 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6
月 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1,581,305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6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716                      范劲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6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 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以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

  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股=22,391,855.24 元÷239,792,531 股×10 股=0.933801 元,即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0933801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照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33801 元/股

    (二) 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开润转债;债券代码:123039)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开润转债”转股价格为 29.73 元/股,调整后“开润转债”转股价格为 29.64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

价格自 2024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三)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四)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20.85 元/股(含)调整为 20.76元/股(含),具体计算过程如下: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
限-每股现金红利即 20.85 元/股 -0.0933801 元/股=20.76 元/股,自本次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2024 年 6 月 5 日)起生效。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中心路 1158 号 21B 幢 16 楼

  咨询联系人:闫怡潇

  咨询电话:021-57683170-1872

  咨询传真:021-5768317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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