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5
债券代码:123039 债券简称:开润转债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4月20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2日上午9:15至2020年5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0年5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150,820,02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9.36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3人,代表股份 146,372,9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7.324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447,0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4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4,911,76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2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464,724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1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4,447,04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45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范劲松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本次会议,公司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高晓敏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部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19,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11,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19,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11,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19,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11,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19,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11,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19,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9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11,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59%;反对 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1%;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19,8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911,56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59%;反对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弃权 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邬镇江律师、裘珺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5 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