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8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润股份”、“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米润”)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746 号)核准,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23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3,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695,415.11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304,584.89 元,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 100Z0002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额
1 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优质出行 18,139.89 15,610.00
软包制造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6,690.00 6,690.00
合计 24,829.89 22,300.00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本次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本次提供借款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总金额为 150,404,584.89 元。本次借款为无息借款,期限 3年,自本公司将上述借款划转至指定账户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自动续期,也可提前偿还。
四、本次借款标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滁州米润科技有限公司
2、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法定代表人:范丽娟
4、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5、 住所:安徽省滁州市扬子路与徽州路交叉口西北角
6、 成立日期:2018 年 4 月 27 日
7、 经营范围:各类箱包、出行系列产品、服装鞋帽、家居用品、纺织品、
箱包材料、塑料制品、金属制品、五金配件、户外用品、电脑鼠标及电脑周边产品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软件开发;货物装卸及搬运服务;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和限定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劳保用品、日用百货销售;电子科技、网络科技、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本公司持有滁州米润 100%股权。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滁州米润的资产总额为 174,788,776.66 元,负债
总额为 103,120,253.20 元,净资产为 71,668,523.46 元。2018 年,滁州米润的营
业收入为 253,764,561.48 元,利润总额为 2,278,427.97 元,净利润为 1,668,523.46
元。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滁州米润的资产总额为 872,564,841.11 元,负债总
额为 769,921,495.40 元,净资产为 102,643,345.71 元。2019 年 1-9 月,滁州米润
的营业收入为 839,937,258.08 元,利润总额为 17,405,251.99 元,净利润为10,266,535.87 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本次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滁州米润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际需要,有利于保障上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滁州米润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本次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和用途等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