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7 证券简称:开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8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8年4月13日,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日下午 15:00 至2018 年5月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18年5月3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人,代表股份数80,048,043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66.28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
份数78,988,41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5.407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
代表股份数1,059,63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774%。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范劲松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04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二)审议《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04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审议《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0,04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审议《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0,04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审议《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4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831,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六)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4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831,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七)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4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831,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八)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48,04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3,831,57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徐大伟律师、巩雪阳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开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