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3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11,010,184 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6.33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999,984.72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962,264.1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0,037,720.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39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7,636.29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上述募投资金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67 号”《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合计 30,022.66 万元,其中用于
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 21,959.09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8,063.57 万元。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9,215.03 万元(考虑累计收到
资金管理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515.03万元,现金管理余额 3,700.00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款项与招股说明书和董事会决议披露的内容相符。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等制度的情形。同时,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
合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及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
合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人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光刻胶及其配套化学品新建项目募集资金的储存和使用。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 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余额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深圳华润城支行 755907070610808 947,431.64
公司
平安银行深圳宝安支行 15363887930031 257,429.60
珠海市容大感光科技有限公司 广发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9550880241192700102 53,945,392.62
合计 55,150,253.86
说明:存储余额中包括招商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大于手续费 支出后的差额 2,339,115.42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 年 7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 金的议案》,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同意公司使用 7,636.29 万元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上述募投资金置换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267 号”《深圳市容大感 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的鉴证报告》。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进行逐步投入,2023 年 7 月 21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容大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单项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容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的尚未到期的现金管理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主体 受托人名称 产品类型 余额 确定报酬方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 国债逆回购 3,700.00 浮动利率
合计 3,7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中有 3,700.00 万元仍在进行资金
管理,剩余尚未使用余额 5,515.03 万元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2023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其它说明
本报告已于 2024 年 4 月 8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董
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9 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2023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