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3-055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1、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票 557,729 股完成
认购和股份登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出具
了《深圳市容大感光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0574 号),审验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并办理归属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3,454,755 元,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14,012,484 元。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13,454,755 元,变更为人民币
214,012,484 元。
2、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即公司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董事会时)总股本 213,454,7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人民
币 0.5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0,672,737.75 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共计转增 21,345,475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将增加至 234,800,230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因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2023 年 4 月 28 日,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上市流通,公司股本增加
557,729 股,公司总股本由 213,454,755 股变更为 214,012,484 股,公司维持每股
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及转增股本总数。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214,012,484 元人民币,变更为
235,413,732 元人民币。
3、2023 年 6 月 30 日,立信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深圳市容
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ZB11239 号),审验了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增加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11,010,184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本次变更
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35,413,732 元,变更后公司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6,423,916 元。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235,413,732 元,变更为人民币
246,423,916 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变更原因 变更前 变更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
1 属期归属股票 557,729 股完成认购和股 213,454,755 元 214,012,484元
份登记。
2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 214,012,484 元 235,413,732元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向特定
3 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11,010,184 股, 235,413,732 元 246,423,916元
每股面值 1 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人民币
213,454,755 元。 246,423,916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13,454,755 股,均为普通股。 246,423,916 股,均为普通股。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 ……
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
…… 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
决定的其他事项。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
代为行使。 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三、其它事项说明
以上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至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后,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相 关管理人员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 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