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6 证券简称:容大感光 公告编号:2021-028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容大感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9 日的交易
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新田大道 71-5 号 301(1-3
层)3 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海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6,599,2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1.625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96,575,7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61.61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4,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23,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150%。
3、出席会议的其它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8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92%;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8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92%;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8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92%;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75,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816%;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8776%。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8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92%;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75,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816%;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8776%。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75,7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57%;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0816%;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8776%。
8、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8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92%;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8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92%;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8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7.9592%;反对 15,200 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2.040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84,00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43%;反对 15,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