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股东周学进和丁阳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本公司股份 17,006,76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2.8810%)的股东周学进先生
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2020 年 1 月 31 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2020 年 1 月 8 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
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251,69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2202%)。
2.持本公司股份 2,741,06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0761%)的股东丁阳先生拟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2020 年 1 月 31 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2020 年 1 月 8 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
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685,267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190%)。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周学进先生;股东、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丁阳先生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持 占公司总
有股份数量(股) 股本比例
1 周学进 董事 17,006,760 12.8810%
2 丁阳 董事、副总经理兼 2,741,068 2.0761%
董事会秘书
3 合计 - 19,747,828 14.9571%
上述股东所持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2019年5月8日中旗股份进行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8 股,以上所持股份为转增后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周学进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中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2020年1
月8日起)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20年1月31日起)之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4,251,690股,即不超过中旗股份总股本的3.2202%。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即不超过1,320,3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即不超过
2,640,600股)。若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丁阳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中旗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大宗交易、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2020年1月8日起)之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20年1月31日起)之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685,267股,即不超过中旗股份总股本的0.5190%。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 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周学进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在股票锁定期结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将进行股份减持,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总数的25%(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作相应调整)。在满足上述减持条件的情况下,将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减持,并通过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丁阳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在股票锁定期结束之后的二十四个月内将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 相关风险提示
1、周学进先生和丁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周学进先生和丁阳先生将严格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周学进先生和丁阳先生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公告中所有比例、数字均按照四舍五入计算。
四、备查文件
周学进先生和丁阳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