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3 证券简称:兴齐眼药 公告编号:2022-017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辽宁省科学技术厅、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
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21000293,发证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有效期
为三年。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可连续三年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 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 2021 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 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
因此,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 日